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购买的商品房的物业费2013年至2016年的一起交给了新物业(也是开发商自己的),于2017年初收

    我购买的商品房的物业费2013年至2016年的一起交给了新物业(也是开发商自己的),于2017年初收到旧物业告我的法院传票,说我2013-2015年的物业必须交给旧物业,新物业于2016年才接手,因房子未入住,什么情况也不知道,缴费的时候新物业说以前的一起交,我就交了。那么开庭时我该如何应对,我找过新物业了解,他说因旧物业一直拒绝跟他们做交接,还欠开发商20多万钱,新物业提供了一份我已交物业的证明,那么我胜诉的几率大吗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商品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5464867410

    发布于2017-02-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8488946207 丨Lv 1
    被起诉,可委托律师应诉。具体携带法院材料与我联系,面谈详询。
    +1 2017-02-22 举报
  • boising 丨Lv 5
    你要败诉了。
    +1 2017-02-22 举报
  • ask5782842869 丨Lv 2
    胜诉概率大。
    +1 2017-02-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