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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房子住到70年后会怎样?

    以前单位的房子现在都已经买断到人个名义下,但是这二十多栋的单位老房子一旦到了70后房龄后会怎么个处理?

    房龄 房子 举报

    提问者:中间很广

    发布于200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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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lucky宝儿 丨Lv 3
    按照我国目前的建筑质量标准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几乎没有房屋真正能够住到70年以上,一般在使用三、四十后就又将面临拆迁,所以你不用担心房屋老化的问题,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远大于房屋本身的价值。
    +10 2007-05-13 举报
  • 小小西北浪 丨Lv 3
    不用担心国家物权法有规定,到了年限你可以续签的在说了要到年限又不止你一家政府会给相应的措施的拆迁也会给补偿的
    +10 2007-05-13 举报
  • 巧笑倩兮儿 丨Lv 3
    如果具有房产要证的房屋因年代久而成为了“危房”时,可能等不到70年(从你领取房产权证的日期计算起),就会要考虑重新修建或改建的问题了。从目前各地政府主导下改造棚户区的先例和经验,就是折迁时由各地政府来组织进行公开公平的对“危房”的评估,然后安置补价式的新房型,因为土地的所有权由各地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权利。以后在《物权法》实施后,对成片的危房区估计都会由各地政府主导下采取折迁重建的方式,不会让危房长期存在来伤人伤财的。因为房屋的设计寿命问题,加之建筑质量问题,很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在不到70年时就会成为危房的。供你参考。
    +10 2007-05-13 举报
  • 蝴蝶笨笨 丨Lv 3
    放心吧,根据《物权法》,到期后会自动续期。
    +10 2007-05-13 举报
  • 海子无言 丨Lv 3
    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 70年土地使用权可申请续期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人们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比如,一般人所拥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那么,70年后,房子怎么办?一段时间以来,这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问题,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回收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参与这部法律草案起草、修改工作的法律专家表示,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具体如何操作,有待今后进一步明确。
    +10 2007-05-13 举报
  • 古灵精怪sun 丨Lv 3
    你好!房产的所有权,只要你有房产证,就永远是你所有的,除非房产不存在了!你说的70年是指该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按新的《物权法》规定,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在到期后,自动续延,你可以继续使用的!
    +10 2007-05-13 举报
  • 轻风之声 丨Lv 4
    据说要从新买使用权
    +10 2007-05-13 举报
  • 爱房小二 丨Lv 8
    不管是否达到70年,只要房子实在撑不住,可以联合所有业主,经过当地的危房鉴定组织鉴定为危房,就可以申请翻建,如果总面积不超过原有面积5%就不必缴纳土地出让金(地方政策),然后找建筑公司翻建。
    +10 2007-05-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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