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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儿子今年19岁,现在甘肃省xx中读高三,2016年4月12日下午6点半第四是不是非法行医?

    我儿子今年19岁,现在甘肃省xx读高三,2016年4月12日下午6点半,因为感冒给班主任老师请假,到学校医务室看病,校医在不到3小时给学生输液(九瓶),开处24包煎制好的袋装中药,7种西药,两瓶口服糖浆,20分钟后孩子就无自我意识,狂躁自残,后送县医院抢救八小时,保住了性命,当时医院给我下了病危,先后到西安西京医院五次花费近五万元。甘肃省平凉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脑萎缩是不是四级医疗事故?第二个学校有没责任?第三我如何主张赔偿?第四是不是非法行医?(校医室注册是父亲的姓名,当医是儿子,儿子是助理医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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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9030070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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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264009908 丨Lv 1
    你好,这个需要进行法院鉴定,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只有鉴定结果证明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确定,并因此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现在你们应该是及时封存病历,申请做鉴定的
    +1 2017-02-21 举报
  • ask2299575738 丨Lv 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所有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1 2017-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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