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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继父和我妈妈是2014年7月份结婚登记的,2014年11月份继父的爸爸查出重病这样合理吗?

    我继父和我妈妈是2014年7月份结婚登记的,2014年11月份继父的爸爸查出重病,然后2014年11月分继父爸就爸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继父啦,当时继父的妈妈也同意啦,产权处到家里给办的,后来12月分继父的爸爸死啦,2015年房产证上又填上我妈妈的名字,现在继父的母亲还有继父的其她姐妹想把房子要回去,他们有权利要回去吗,现在房子继父的母亲还有居住权吗,现在继父妈妈不想和我妈一起生活,想和他女儿,但是他们又不想搬走,现在他女儿也搬到我妈妈家里住啦,理由是照顾他妈妈,这样合理吗 北京市

    居住权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1219385235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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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88988246 丨Lv 1
    继父的父母有权利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
    +1 2017-02-21 举报
  • ask1819895328 丨Lv 1
    没有权利要。但是有没有约定,老太太是否可以继续在这里住?你继父 是什么态度。
    +1 2017-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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