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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三个月的房子到期后去要押金,以各种理由不退还,这算不算违约

    租三个月的房子到期后去要押金,以各种理由不退还,这算不算违约?合同是否还成立?当时的合同上是说的我方缴纳物业费,但是没有正当理由就不退押金,我是否可以不缴纳最后的物业费?我觉得物业费该由甲方支付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房子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2756926684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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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875781377 丨Lv 1
    可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追讨押金
    +1 2017-02-21 举报
  • ask558642737 丨Lv 1
    按合同约定 违约方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1 2017-02-21 举报
  • ask7203430255 丨Lv 1
    物业费租客交,押金上法院起诉退还
    +1 2017-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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