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共同生活二十年,小孩一直是我抚养,他在苏州打工,现带个小三回家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共同生活二十年,小孩一直是我抚养,他在苏州打工,现带个小三回家,起诉离婚,因共同财产在他哪里,他不成认,说三十几万全花光了,他现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我没有他和小三同居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有三十几万,因为钱他五年前就转走了,第二次开庭刚结束,我要赔偿二十万,他出二万,在法庭调解,我现在住的地方都没有,所以我没同意离,不知法院怎么判,我现在四十三岁了,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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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410752673
发布于2017-0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