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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雇用一名工人给我打工,每天工资40元,由于梯子不稳,自已从梯子跳下,致使右脚踝关节骨折,第二天就做了手术。在做手术时医生建议使用不锈钢钢钉,而患者及家属要求用可吸收钉,两者相差7000多元钱,当然不锈钢钉须要做第二次手术,但费用也相差近6000元钱,患者家属也说过他们出一部分,但现在也没有任何凭证。现在患者行动基本好了,要求我赔偿,请问:我该赔偿多少?我们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600元左右,最低生活保障360元。我已付手术费13000元。而患 者家一分钱也没有付担。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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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10792568

    发布于2017-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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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44716602 丨Lv 1
    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1 2017-0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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