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是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女孩,在18岁那年认识了他,我们在一起

    我是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女孩,在18岁那年认识了他,我们在一起3年后2004年就去办了结婚证,最后他带我去他家住在了一起,由于他没有经济来源,我只好出去打工,一去就是1年多,回来后才发现他在家找了个女朋友,我当时真的想一了白了,可还是被朋友劝说了,心里想幸好目前还没有孩子,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办,他最后同我说他对我已经没有感觉了,我们去离婚吧!呵呵!离婚我也同意了,房子是他爸妈给盖起的,名字也签了他的,但家具那些都是我买的,我想请问这样我该得到多少的补偿?他说补给我5万人民币,现在他才给我2万,还有3万他说每个月补给我,我想请问这样可行吗? 北京市

    家具 房子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ask9024902065

    发布于2017-02-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3396831644 丨Lv 0
    这种情况下,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 2017-02-20 举报
  • ask2733635759 丨Lv 1
    对方有过错,应该给予你一定补偿。但补偿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你们协商的结果为准。如一次无法付清,让其写一个书面凭证,欠总数多少,每年几月份之前偿还多少都要写清楚,并签字。
    +1 2017-02-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