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女孩,在18岁那年认识了他,我们在一起
我是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女孩,在18岁那年认识了他,我们在一起3年后2004年就去办了结婚证,最后他带我去他家住在了一起,由于他没有经济来源,我只好出去打工,一去就是1年多,回来后才发现他在家找了个女朋友,我当时真的想一了白了,可还是被朋友劝说了,心里想幸好目前还没有孩子,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办,他最后同我说他对我已经没有感觉了,我们去离婚吧!呵呵!离婚我也同意了,房子是他爸妈给盖起的,名字也签了他的,但家具那些都是我买的,我想请问这样我该得到多少的补偿?他说补给我5万人民币,现在他才给我2万,还有3万他说每个月补给我,我想请问这样可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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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024902065
发布于2017-0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