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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房屋和过户的问题?

    我爷爷有房屋一套,爷爷死后我父亲通过爷爷的遗嘱继承房屋,在房屋还没过户到我父亲名下的情况下,我父亲写了一份房屋赠与给我,那这房屋份赠与我可以到房管所公正成我的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麻烦就在,我父亲手上虽然有爷爷的遗嘱但还名字还没过户到他本人的名下,那他写给我的这份房屋赠与可以公正成婚前财产吗?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屋赠与 过户 举报

    提问者:yecol

    发布于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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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 wudonghua2014 丨Lv 4
    百度一下的
    +11 2014-07-14 举报
  • 贺令 置业顾问
    大股东符合法定化股份结构和
    +10 2014-12-03 举报
  • 肖智深 经纪人
    你自以为是一下
    +10 2014-06-05 举报
  • 杨伟 置业顾问
    税费用低还是赠予费用低?
    +10 2014-06-01 举报
  • xfb_13635419744 丨Lv 4
    百度一下吧
    +10 2014-05-20 举报
  • 吴洁 置业顾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爷爷去世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您父亲。此时,您父亲有权将该房赠与他人。但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在办理过户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不能认定为您的婚前财产,更无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0 2014-05-19 举报
  • 李海英 经纪人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爷爷去世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您父亲。此时,您父亲有权将该房赠与他人。但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在办理过户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不能认定为您的婚前财产,更无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0 2014-05-02 举报
  • 绿地公园城王伟 丨Lv 3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爷爷去世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您父亲。此时,您父亲有权将该房赠与他人。但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在办理过户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不能认定为您的婚前财产,更无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0 2014-03-04 举报
  • 王元博 经纪人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爷爷去世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您父亲。此时,您父亲有权将该房赠与他人。但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在办理过户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不能认定为您的婚前财产,更无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0 2014-01-11 举报
  • 晶晶的大脚怪 丨Lv 4
    爷爷去世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您父亲。此时,您父亲有权将该房赠与他人。但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在办理过户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不能认定为您的婚前财产,更无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0 2012-1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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