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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满5年期限的经济适用房赠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来自成都红光欣苑小区)

    我朋友于2004年购买了顶秀欣苑的经济适用房,现欲将此房转赠给我,我虽在北京工作,但户口不在北京。请问我现在是否能够接受此房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可以,需交哪些税费?

    经济适用房 户口 房屋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最后的巴乔

    发布于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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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麻坛大班 丨Lv 3
    xuhui_555:你好! 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期限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过户。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2.印花税:1‰×原总价.3.营业税:5.4%×原总价(昌平区) 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 ×10%, 注:享受金额是指买方审批表面积×4000元.如结果出现负数则免交.
    +10 2007-05-12 举报
  • 我是小达 丨Lv 4
    没满5年,你不是北京市户口是没法转让给你的,你只有等满5年后才可以购买,需要缴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面积×3621.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面积×3621.2.印花税:1‰×面积×3621.3.营业税:够五年,免征营业税.4.综合地价款:面积×3621×10%,
    +10 2007-05-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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