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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建的商品房是否可转让?

    想请问一下,因是单位给的"安置"土地,所以属于"划拨"土地而非"出让"土地,在这土地上建的房已办房产证,但很难或者说拿不到土地证,也就是说土地是国家的,房产是你的,这种房子是否可以转让也就是说转卖?过户时需要哪些费用?

    土地证 商品房 卖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京东之风

    发布于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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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风儿往南吹 丨Lv 3
    雨后彩虹:你好! 1、这类房子一般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建设的,所以管理也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进行管理。所以一般要到满了5年才可以转让。转让要补土地出让金,我们这里是不二手房成交价的1%。 2、城市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划拨的土地也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确实像你是的很难办,而且没有什么用。 3、交易费用 买方·契税:评估价/申报价×1.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印花税:申报价×0.05% ·产权证工本费:85元/本 ·产权过户代办手续费:按房款支付类型而定 若以银行贷款方式购房,买方增加以下费用:·评估费:评估价×0.4% ·保险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保险利率 ·他项权证费:85元/本卖方·印花税:申报价×0.0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解困房):评估价/申报价×1% ·个人所得税(拆迁房、商品房):增值部分(申报价-原值)×20% 拆迁房原值以拆迁协议时间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住满五年免征。 供参考。具体每个地方税费标准会有一些不同。
    +10 2007-05-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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