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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一个朋友(在已丧妻的情况下)在2005年初认识了一个丧夫

    我的一个朋友(在已丧妻的情况下)在2005年初认识了一个丧夫的女子,当时双方都有共同组建一个新家的想法,估计是不合的原因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结婚,在这期间女方在2005年新盖了一幢新房,我朋友们当时借了她4000元并一直帮忙做事(估计有150个工夫),现在俩人不合要分开,我朋友们估计她不会付帮忙的钱,所以没办法之下到当时女方购买钢筋水泥等材料的地方开了部分收款收据。当时是俩人一起去付的钱并且女方没要求开过,钱当时可能是女方的,我朋友想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拿来用抵工夫钱,请问律师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朋友手上的收据有用吗?我朋友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请律师在百忙之中帮忙指点一下好吗? 北京市

    新房 水泥 举报

    提问者:和你分手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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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280954949 丨Lv 1
    可以电话联系
    +1 2017-02-19 举报
  • ask380079426 丨Lv 2
    你好,可以与女方积极协商沟通
    +1 2017-02-19 举报
  • ask236494455 丨Lv 2
    这样不太好,要明算帐的
    +1 2017-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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