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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情发生应该有事年之久,当时粮食紧缺,同村甲青年主动请求父亲

    事情发生应该有事年之久,当时粮食紧缺,同村甲青年主动请求父亲(乙)把部分“棉花地”(地名)给他种植,乙没多加思考就答应了,当时甲乙搭成口头协议:“如果国家征用土地属于乙,地上花果数目属于甲”。由于甲种植多年,现今土地被征用,甲说土地事他的。请问律师他是否构成危害他人权利?乙有承包合同,具体没标明划分界限,村里很多同年知到此事,如果起诉他打赢这场官司还应具备其他什么条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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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天使惹了我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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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821807813 丨Lv 1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1 2017-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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