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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个朋友在厦门工作认识了个本地女孩,在厦门用女孩和他的名字

    我有个朋友在厦门工作认识了个本地女孩,在厦门用女孩和他的名字按揭买了套房。现在事情变卦,分手了,房贷有半年没还了。如果最终银行要求法院强制拍卖,但资不抵债时,法院会不会考虑对双方的父母、配偶(已婚情况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上述产权的产权人没有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可不可以只执行女方父母或配偶的财产(女方是本地人,产权未有其名)。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贷款 产权人 拍卖房 举报

    提问者:ask4199704731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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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847630103 丨Lv 0
    不会牵连父母的财产
    +1 2017-02-19 举报
  • ask8263703973 丨Lv 1
    任何一方的父母、配偶的财产均不会被执行。
    +1 2017-02-19 举报
  • ask4171949655 丨Lv 1
    登记谁名下找谁
    +1 2017-02-19 举报
  • ask3203049213 丨Lv 0
    会执行二人名下的财产,不会牵扯他人
    +1 2017-02-19 举报
  • ask6778379808 丨Lv 2
    你好,不会,只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1 2017-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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