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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与我现在女朋友认识四年了也在一起同居四年 我门在2006年

    我与我现在女朋友认识四年了也在一起同居四年 我门在2006年 春节在我老家黑龙江举办了婚礼 但是当时由于我年龄问题` 领不到结婚证所以至今未领现在我门在一起一年了 感情不太好我想问一下我门这是否算事实婚姻还有就是财产分割问题` 我在她老家的房子和生意法人全是她的名字财产怎么分割 北京市

    房产分割 房子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ask1133989365

    发布于2017-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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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493879390 丨Lv 1
    你好,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 2017-02-18 举报
  • ask2694710236 丨Lv 1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
    +1 2017-02-18 举报
  • ask8196764859 丨Lv 1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 2017-02-18 举报
  • ask5344974549 丨Lv 2
    同居关系,财产均分
    +1 2017-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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