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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 我的朋友小丽未婚生了个儿子,后来小丽嫁了个老公是二婚, 她带着儿子(11岁)嫁过去的,他老公也有一个和前妻生的女儿(10岁)判给她老公的,婚后4个人一起生活,婚后他们俩又生了个女儿,前几天发生了不幸的消息她老公在工地被电击死了,经过协商赔偿48万,婚后盖了有一栋房子,她老公和前妻生的女儿现在21岁了,她跟老公婚后生的女儿也10岁了,她老公兄弟姐妹4个,爸爸妈妈还健在,现在发生财产经济纠纷了,想问下律师,像这样的财产经济纠纷应该这样分配,麻烦律师帮忙分析下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426077972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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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没有结局 丨Lv 0
    你好,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1 2017-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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