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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妻子今年过年回家准备离婚,可是最近妻子拿了我们村委
您好,我和妻子今年过年回家准备离婚,可是最近妻子拿了我们村委会的农村信用社的存折(户主名是我),在我们村委会会计那里未经我同意代签我的名字取走了我们全家的补助金,请问会计是否要对此负责,追回哪些部分财产,还有能够从妻子那要回部分财产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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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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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67882243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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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51838691
丨Lv 2
还没有离婚的话,取钱没问题,你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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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32007870
丨Lv 2
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回。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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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w349
丨Lv 0
家庭共同财产,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找你的妻子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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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43416582
丨Lv 1
你好!一般来说会把夫妻视作共同体,如果会计没有重大过失,是不用负责的。这部分补助金如果不是特殊的性质,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如有进一步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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