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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个人向甲方公司承包了某个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主要材料(钢材

    乙个人向甲方公司承包了某个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主要材料(钢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设计施工并仅收取加工费(材料费由甲承担);但乙确擅自将甲所供钢材便买(所有过程即没通知甲方,也未让甲方人员知晓)并将所有款项占为已有,且数额特别巨大,达50万元之多;造成甲方工程材料严重超设计,致工程成本加大,单位经济损失巨大;同时乙方向甲方继续索取超出部分加工费。请问乙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样的犯罪,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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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075241145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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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永康集团 丨Lv 4
    按照您说的 情况,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量刑标准:《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以便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1 2017-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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