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16年八月份右手小指末端骨折,已认定为工伤,还没做工伤鉴定,按照17年工伤新规定能得到赔偿吗?$https://m.fang.com/ask/ask_2313568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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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6年八月份右手小指末端骨折,已认定为工伤,还没做工伤鉴定,按照17年工伤新规定能得到赔偿吗?
我是16年八月份右手小指末端骨折,已认定为工伤,还没做工伤鉴定,请问按照17年工伤新规定,能得到赔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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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81992404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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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50609382
丨Lv 1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协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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