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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去世前将私宅房产遗留给儿女

    老人去世前将私宅房产遗留给儿女,房产证已改为儿女的名字,但是忽略了土地证的相应改名。由于老宅久未住人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倒塌得只剩下临街的门面了;半年前,儿女们决定在这块宅基地上将危房推倒重建新房。报批时主管官员以“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拥有人不一致” 为由拖而不批。请问主管官员有法律依椐吗?如果有,儿女们该如何对待? 北京市

    危房 土地证 新房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知道达人

    发布于2017-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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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998804523 丨Lv 0
    委托本律师代理继承,本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继承委员会委员。
    +1 2017-02-16 举报
  • ask3358505595 丨Lv 2
    想办法把土地证也更改一下
    +1 2017-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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