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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该怎样赔偿

    政府给我划拨一块土地,我没钱,找邻居商量转让部分土地,和她联建,签了合同,共同投资建了房屋,修建手续都是我的名字,产权登记在我名下。因为我的原因今年法院认定合同违法无效,邻居无法过户,要我赔钱,我应该赔偿她哪些损失? 北京市

    产权登记 房产纠纷 房屋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9306957827

    发布于2017-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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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53859410 丨Lv 2
    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 2017-02-15 举报
  • ask2837229267 丨Lv 2
    你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 2017-02-15 举报
  • ask1225829992 丨Lv 1
    谁主张,谁举证。你应该退还出资。
    +1 2017-02-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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