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现有一件关于房地产开发的事请教$https://m.fang.com/ask/ask_225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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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件关于房地产开发的事请教
我们单位目前将原工业划拨用地转化成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落户到工厂名下,但工厂目前没有开发资质.如果委托房地产公司开发,操作的顺序大概怎么办?据说本地政策要求开发方和土地拥有者需是同一个主体单位,这种情况到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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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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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无天
丨Lv 4
以土地出资同开发商合资建立一个项目公司,并以其为主体进行此项目的运作,利益分配双方谈,有好多种,双可以协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重实质不重形式,所以设计要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请个懂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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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美林
丨Lv 8
一个人的空间:你好! 1、现在要求开发方和土地拥有者需是同一个主体单位 ,委托房地产公司开发土地必须转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划拨的,还必须挂牌。 2、能否开发成商住和商用建筑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有两种办法:1、转让给开发商,商住部分出售,商用部分为出租的问题在合同中约定. 2、自己建设,竣工后自己租、售。没有资质可以卖现房。补充:合作合资也要过户到具体操作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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