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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为08年2月4日,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我与对方的房屋交易无效,可以取消交易,但当时我给了她7万元,她这样写的: 今收到房款7.0000元(柒万元整,但是她写的万多加着一个单人旁),并负责更改合同及费用。***08年2月4日 这样的欠条会其他的歧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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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ouyangyihu

    发布于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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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imeking 丨Lv 3
    没有。
    +1 2011-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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