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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婚了,离婚前所有房产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法院分了夫妻间共同财产后,母亲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证件上的名字还是父亲,母亲手上只有法院的财产判决书。请问这样的情况父亲能说房产还是他的吗?他现在企图侵占当初分给母亲的房产,说他可以去报失另做一本证件,房产就又是他的了,请问可以这样的吗?1.当初是因为父亲婚外情离婚的,现在他已与那个女人结婚并有了几个小孩。2.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当初是判给我母亲抚养,父亲给抚养费直到我们成年。现在我们全部都已成年。3.父亲提出要把当初分给我母亲的房产做成我弟弟的名字,如果真的做成我弟弟的名字的话他以后有权处置房产吗?4.如果做成我弟弟的名字之后,可以再去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吗?麻烦大家了,谢谢!

    房屋登记 共同财产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ddl365

    发布于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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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炫丽星空 丨Lv 1
    你父亲无权直接将房子变更成你弟弟的名字,只有在你母亲得到房屋后并且同意才可以过户到你弟弟的名下,你们可以持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你弟弟已经成年,在房子过户到你弟弟名下后别人无权处置。
    +1 2011-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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