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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拍卖后的受偿顺序问题

    朋友为了借款把房屋抵押给我,并做了他项权证,他还有其它的借款(只有借条,未做他项权证,但数额较大,超出房屋的价值),请问如果此房屋拍卖,我是不是第一受偿人?谢谢

    抵押贷款 房屋 他项权证 拍卖房 举报

    提问者:异想天开的疯子

    发布于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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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lx999 丨Lv 4
    1、你的抵押权设定在先,并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你已取得抵押物权,因此若无其他问题的情况下,你有优先受偿权,优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如果你的朋友只有抵押给你的这一套住房,那么,你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查封、扣押该抵押物,但不能变卖,即你的抵押权难以实现。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后者,若你只办理了房屋抵押,而未办理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无效;若是前者,你只要办理房或地抵押登记的,你都可以依法取得抵押权,抵押有效,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该抵押无效。 4、该房屋是否拖欠有建设工程款,若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至今若未超过6个月,建筑工程款将优先于你的抵押权受偿。 5、该房屋抵押时,其共有人是否签字同意抵押,若共同共有人未同意,则抵押无效;若为按份共有,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对他人按份共有部分,抵押无效。
    +11 2011-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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