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想确认答复的正确性

    谢谢各位给我答复的律师!我最初提出的问题是: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是为了儿子将来结婚用的 ,为了满足贷款的要求,我用了我的名字办理了房产手续,而且金额较大的首付款也是我和我丈夫拿的,因每月还贷额比较大所以我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每月也拿出1000元来和我们共同还贷,请问我们这样共同还贷的话,将来这套房子的产权按法律来讲应该是谁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在我得到的答复中其中有一名律师是这样答复的(这样的话,房子应该是你儿子和媳妇的共同财产,前期的你们投入应该算是对他们的赠与)各位律师你们认为这位律师的答复正确吗?

    共同财产 还款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lanxing981

    发布于2011-05-21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jay61132 丨Lv 2
    你好,我认为你的房产应该是你的,具体你儿子和你儿媳每月拿1000元,我认识应该视为是你们的借款,你可以归还你儿子以及儿媳。但是产权是你的
    +10 2011-05-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