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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司采用格式合同、合同欺诈,我该怎么办

    我是来京务工的一名打工者,2008年在河北燕郊上上城买了一套期房。当时签约的时候所有的人员均是开发商提供的单一的格式合同,合同里这么一项,关于面积的超出怎么去解决。共分1和2两部分。一是超出的面积按照实际的房子面积多退少补进行差价的补偿;二是按照国家的国家的法律规定,超出3%的业主有选择退房的权利和如果不退房多出3%的部分有开发商进行承担。但关键的一点事开发商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把第一条打印了上去(这肯定不是我们业主真实意愿的表达)。当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的说按照第二条去办,可怜的我们就轻信了销售的话, 把合同签了(大概一万来户,超出面积的好几百户)。现在实际的面积下来了,超出大概9%的样子,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就说按照第一条去办,既补出差额,现在我们不知道怎么去办?在这里请各位律师帮忙指引一下,我们该怎么去做?真心感激

    期房 业主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逍宇1001

    发布于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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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hay888 丨Lv 3
    可以以格式条款的限定规定的方面进行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多余面积款。
    +10 2011-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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