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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她们有权分割房产吗?(补充)

    外婆早年守寡,共有四女,三个外嫁了,我妈自结婚以来就跟外婆共住兼照顾老人,爸爸是上门。十几年后我爸去世,家就倾倒了,妈妈后来带着我们搬离老房子,外婆仍住在老房子,我们搬得不远,所以日常外婆都是我们来照顾。破旧老房子平日也由我妈负责修补打理。老房子前面是铺面,我妈用来做点小生意。 其他姨在我爸去世后的时期也常给外婆生活费用,逢年过节回来探望外婆。前几年外婆重病卧床,几个姨建议掏钱让我妈自己就近照顾外婆,但妈妈觉得独自照顾不过来,要求几姐妹一起照顾伺候,最后是大家轮流照顾。种种原因,几个姨间有不少矛盾。外婆临终前想立遗嘱将老房子给我妈,其他姨不同意,没立成。外婆去世后几个姨妈认为不是我妈自己赡养老人,多年来她们也有给外婆生活费。病中外婆也不是我妈独自照顾,几姐妹都有照顾并送终。她们认为房子是几姐妹共同财产,经常为此争论,因其他姨都外嫁了不会回去住老房子,只有我妈妈需要住,她们要求我妈妈给房子市价的份额折钱。外婆虽然没有立成遗嘱把房子给我妈,但房子唯一的土地证只写了我妈妈的名字,这能说明房子的最终归属权吗?那土地证不在我妈妈手里,在大姨那里保管,其他姨不让归还我妈,应该怎么办?可以重新办吗?

    土地证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bb26wu

    发布于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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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魅力俏佳人 丨Lv 4
    老房子原本乃你外公、外婆之夫妻财产。从外婆守寡开始,老房子就变成了外婆和四女家庭共有财产,而不是属于你外婆个人财产。你外婆把老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到你妈妈一个人的名下,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管理行为,对外而言,房屋的所有权当然是你妈的。对内部而言,你妈对老房子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有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你的三个姨虽嫁,财产份额还在。你外婆无权处分属于你三个姨应有的财产份额。况且,外婆去世后,三个姨对外婆的遗产还有继承权呢。所以,你妈想要房子,应给予三个姨适当补偿。协商看,也许三个姨放弃补偿也不一定。如果她们一定要补偿的话,最好协商一致后,书面确定下来。不过,你可以到房管所去查询宅基地登记资料,可以复印啊。很重要的。涉及时效问题。
    +10 2011-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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