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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处门市,是我本人单独盖的,一直由我出租收租金,房主是爷爷的名字,爷爷突然去世,未留遗嘱。共七个子女,但有一个关系不好已经不来往了,我应该如何过户?一定要七个子女全部都签字才可以吗??

    租房 房产继承 房租 房产 举报

    提问者:lvxiujiecfc

    发布于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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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oderustes 丨Lv 3
    七个子女都是合法的继承人,如其他六人不愿放弃继承权,你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10 2011-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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