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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都签字了,我这个合同生效吗?

    我于2008年12月8日和房东签了5年的合同,我租来开招待所。房租每年7000元,第一年房东说经济困难多交3000元,所以我支付了10000元,第二年房租交了2个月后,房东又来叫我交10000元,我不同意了,他说今年到了,不租我了,如果要租就按市场价租,我这个招待所装修一共花了11000元。请问房东违约了吗?如果他不租我了会退还装修费吗?我这个合同都是双方同意签字的,这个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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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四海音乐

    发布于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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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李雪松 经纪人
    如果是正规的合同应该写有违约责任 请您详细阅读合同 如果哟必要你可以 咨询律师 因为租期五年 应当按合同履行责任 按合同办事
    +1 2011-05-19 举报
  • wzlxg02113 丨Lv 4
    合同有效,到期后房东有权收回。
    +1 2011-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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