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没按期交付赔偿金怎么才能让开发商正常赔付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去年6月份买的房子,房子合同交付日期是今年6月30日,今年6月30日开发商通知我们去收房,收房当天去了后,开发商售楼处直接将所有事务都移交小区物业了,收房看房找物业要钥匙,必须得先交三个月物业费及装修押金及垃圾清理费,才能看房,不交则不能看房,然后又与售楼处及物业交涉后无奈就交了物业上述费用,交完物业就派人带我们看房子,房子当时存在一些小问题,物业就说等这些小问题解决后通知我们,过了两天后物业打电话通知过去验房子, 验完后解决了一几处问题,然后还存在一点小问题,物业人员知道我们着急装修就说要不你先把装修钥匙拿着,还剩下这几个小问题我们这两天马上给你解决,当时我公公就拿两把装修钥匙了,然后又过了两天我们同事来验房,售楼处就通知房子的竣工验收备案没验收合格,已停止交房了,但是当时我们收房看房的时候物业并没有告诉我们手续不全,说是什么手续都是合格的了,找物业和售楼处,给我们的答复是我们拿了装修钥匙的和还没拿钥匙的业主是享受一样的权利,违约金会按合同条款来赔付我们的,当时给我们的答复是很确切的,但是9月19日售楼处通知没拿钥匙的业主可以正式收房了,我们就去物业处询问,物业告诉我们拿钥匙的业主是赔付不了的,没拿钥匙的业主只赔付一年的物业费,合同上写着拿了钥匙算是正式收房,但是当时他们交房时合法手续不齐全,就通知去验房是不是算是违 约欺骗行为,请问对于物业和开发商的这种出尔反尔无赖的行为,我们可以怎样去追讨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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