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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要宅基地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本人李兴祥,向你们反映安亭镇土地所擅自把我的安置宅基地给了和我已变成仇人的小儿子(两个儿子)以来,各方对我的压力很大。我一直在寻求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小儿子他当时为了得到女方所在地动迁和征地而把户口在1991年迁入女方,在女方动迁中得到了两套大面积的商品房和农转非户口,并拿到了安置补偿。我不明白就这么一个人,户口已经不在、人不在被拆迁房居住,把作为户主和产权人的我和动迁组签订的协议私自将篡改,谎称我已经去世了,借此拿走了我全部的搬迁补偿费。在此期间,我娘住院抢救,当时我没钱,我要他从搬迁费中提取3000元,救我老娘的命,就算我求他问他借都不肯。而且为了搬迁补偿费,把我打倒在地,因我老娘大喊救命惊动邻居方才罢手。此等不孝子在塘庄村村委开具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我李兴祥所有”证 明的情况下,不知他用什么手段,使塘庄村村支书姚永远重新开具书面意向书,称此宅基地纠纷为家庭矛盾。今年初,安亭镇土地所所长徐月珍竟然公开对我说明:“老年人无权享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强制开取了所谓的“宅基地归小儿子李忠其所有”的证明,抢夺了我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使我非常的愤慨。被动迁房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是我办理的,房子是我出资建造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哪一条规定,作为户主和产权人的老人无权享受动迁安置宅基地使用权?一个户口不在动迁所在地的而且享受过国家动迁待遇的人,就可以重复得到土地使用权?我更不明白,我和我娘每月拿着300元的退休金,而且我娘长期卧床,医疗费用已经大大超出我有限的开支。我的小儿子在近六年的时间中,从来没有来探望过从小抚养他的奶奶,请你们想一想,就是这样一个不孝的子孙,为什么能够得到本应是老祖宗传下的地基?安亭镇土地所所长是否可以将国家的土地私自授予任何没有资格、没有条件、没有法律规定许可的人?我现在别无他求,我只想要回我应得的宅基地。各位律师,我想询问我应该怎么做呢?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花费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 房产纠纷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suyunxiangben

    发布于20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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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旅讯网 丨Lv 3
    可以委托律师诉讼要求支付动迁补偿款的。具体费用当面协商。
    +1 2011-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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