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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修基金缴纳相关信息

    主持人你好:我是2008年11月份购买高新区高科花园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东说所有费用都已交清,最近物业通知缴纳该房大修基金,是否合理?大修基金缴纳标准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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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kupice

    发布于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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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nna 丨Lv 4
    首先,要是您所购买的房屋之前没有缴纳大修基金的话,现在物业通知您缴纳是合理的。旧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方式为房屋售价总额的2%-3%。而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具体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鉴于维修资金缴存标准转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西安市管理局设置了新、旧标准过渡期,时间自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过渡期间新、旧缴存方式并行。2009年12月23日前已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资金立户的项目小区,仍可按原标准办理,过渡期后,一律按新标准执行。感谢关注!
    +10 2011-05-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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