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开发商办不下贷款却要求补交剩余房款(来自重庆金山路小区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18038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180381
-
开发商办不下贷款却要求补交剩余房款(来自重庆金山路小区小区)
2008年四月我在召陵区金山路南头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购房合同,当时是按照分期付款办理的,后来由于资金问题转为了按揭贷款,房屋与2009年6月交于本人,但按揭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现我以入住房屋五个月,昨天收到开发商带来的律师函要求我在2010年1月26日之前补交剩余房款,并说我现在已经严重违约,我想了解一下由于开发商办不下来按揭手续,现在却又要业主补交剩余房款是否合理?要是有必要可以要求退回房屋吗?要是可以的话希望崔律师能通过法律途径帮一下忙,律师费用可以当面谈。 求助者:张徽 2010年1月24日
更多
按揭贷款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举报
提问者:fhoenixforever
发布于2011-05-10
共1个回答
-
-
-
宋氏宗亲
丨Lv 1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