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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六月八号有在这里提过问,不过仍有疑问,希望能到专家的指点,先把上次提的问题和得到的答复贴出来:问题:您好,我爸妈2010年6月刚退休,我想在市里给他们买套房子,但我本人已经有一套住房,我想用我大姐夫妻俩的名义买(因为他们以前没有买过房),这样就能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 房子的首付款和以后银行还贷全部由我来负责,将来房子产权归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或者您是否能给我点建议,我应该怎么做得到的答复:你好,可以让你大姐夫妻写一个免费赠与的承诺书,其中确认购房款和按揭由你来出,居住权是属于你父母。但是建议不要这样做,一来法律风险太大,二来你大姐夫妻以后自己需要买房,首付和利息增加很多。------------------------------------------------1,现在想问,免费赠与的承诺书得到公证后,还存在什么法律风险?2,如果将来通过免费赠与的方式完成房产过户,按目前的现行法律,我们是不是仍需交免费赠与的相关税费??按现行标准,免费赠与怎么交税,交多少?3,是否可在公证书中写明,我大姐夫妻在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没有权力对房产进行交易买卖及出租? 4,是否可在公证书中对免费赠与的时限做出具体规定?比如在我父母其中一方离世后,就可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我是否有权力随时可提出过户(比如,当国家二套房政策放松后)

    购房 首套房 购房税费 产权 举报

    提问者:bohutang

    发布于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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