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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在父亲再婚前的房产权益保障

    母亲2003年患癌症病逝,当年父亲卖掉原60平米的房子,在中介公司购买75平米产权房.父亲次年找了一个后老伴.由于后老伴不照顾父亲,两年后分开.2007年末又找了一个老伴,父亲每月退休金3500元由后老伴支配,现生活2年后老伴要求父亲登记结婚,父亲拖不过去,答应登记,对方算好日子2010年1月8日注册登记.现为了保障父亲的房屋权益,女儿要求房屋过户给女儿,父亲答应房产可以过户给女儿,但是女儿考虑到父亲单位房屋补贴这两年快排到了,如果更名过户房补就拿不到了有些可惜!父亲也忙碌一辈子是应得的房补,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女儿应该如何作能够更好的保护权益?急!盼您回复!!!

    房屋 产权房 房产 中介 举报

    提问者:广州木棉

    发布于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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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zxabc 丨Lv 0
    你可以与你的父亲达成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你所有,或者让你的父亲立一份遗嘱都可以解决该问题
    +1 2011-05-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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