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保住房产吗?(来自null自建房小区)
我现住在一面积200方的自建房,此房是在1993年原旧房拆建的,(原来的旧房子是在1972年由外婆的祖传房拆建的,当时由我的父母共同翻建,其土地是属村的集体用地),在1993年翻造前,我的母亲问过我的两个哥哥是否参与建造 ,当时他们表示不参与并放弃,所以母亲就让我独立出资建造,土地使用证也是按我的名字领取(当时都当面征求一家人同意的),母亲在2007年时,让我们大家讨论,进一步明确该房子的归属问题,经大家同意后签字,书面立字大致内容如下:我现住的房子当年因我独立出资建造,就由我全权使用,另外的一套住房在父母百年后后由我们的三兄弟平分继承(另外的一套:是指我母亲生前单位的房改房),全家确认签字。之后母亲于2008年7月不幸去世,之后另外的一套住房就母亲的名字过户到父亲名下,今年我父亲想重新找伴登记结婚 同时他打算要回我现在住的房子,理由是被拆的旧房是父母造的。我想他已是80多岁的老人了 ,给了他以后必然是留给他现在的老伴,你看我应该怎么能保住房子,能不能保得住。(若有叙述不够的地方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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