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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这种情况是算第几套住房?首付几成?

    我在2003年曾经同妹妹和妹夫联名在广州按揭买过一套房子,该房子在2006年卖了,我本人2005年在广州按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还在居住,于2008年同朋友联名在韶关按揭了一套房子,我朋友一个人作为还款人的,于2010年卖了。请问我现在打算在从化买一套房子,是算第几套?首付几成?

    按揭贷款 还款 房子 首付 举报

    提问者:潘小姐9

    发布于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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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强烈赞同楼上观点!打击房屋投机倒把者!
    +1 2011-05-06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第一套房子因为已于2006年卖了,房产部门肯定销户了,这个房子与你就无关了;你本人2005年在广州买的房子因现在仍在居住,肯定算第一套了;你2008年与朋友买的房子虽然是你朋友一个人还款,但产权也有你的份,虽然于2010年卖了,那得看房产部门是否销户了,如没销户,这仍算你的第二套房,如已销户,就不算了,你仍可以在从化买房子,算第二套。从中可以看出,你买了卖,卖了又买,如此频繁地倒弄,明显就是一个房地产投机者,怪不得房价越涨越高,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
    +1 2011-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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