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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补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我单位属流动建筑单位,任务不是很饱满,再加个人不积极努力,有个职工从07年至今一直未上班,在这期间单位只发其100元生活费,现合同到期,单位要与其终止合同,本人提出按原档案工资补发其07年至今的工资,请问在他本人未提供劳动的这几年中,工资如何补发?另现合同到期,其经济补偿金按什么工资基数发给?(原法规定本人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发给,现法没有具体规定,且其本人未提供劳动,请问按什么基数发其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间谍王

    发布于2011-05-03

共1个回答
  • 陈晨G 丨Lv 4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1 2011-05-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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