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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收回问题
出租房屋给对方开设饭店到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没有约定续租和收回方面的问题。问题1现在我是否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屋,如收回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2如果对方不愿意搬走,我该怎么办,是报警还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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