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房产证方面的问题
您好:我是06年购买的商品房,当时是2个 开发商,一个出地(简称A),一个出钱( 简称B)。合同是与A开发商签订的,约定 2007年6月30号交 房,由于各方面原因,到 2007年9月1号交房, 当时是B开发商收的契 税、维修基金等办理房产证的一切税费。 原合同约定2009年2月28号开发商应该办好 房产证,现在由于多方原因,B开发商一直 没有给办下房产证,并提出把契税等所有的 税费退换我们,让我们去找A开发商办理房 产证事宜。但是要求我们必须签署一份跟B 开发商办理房本没有任 何关系的协议书, 还有07-08年也是 B开发商供暖(他们打着 另一个公司的旗号),当时由于供暖温度没 达到,大部分业主没有如期缴纳供暖费 , 在这里也一并给扣除了。 我想问的是我们应不应该签这个协议书,签 了的话,会不会不给我们延期办理房产证的 违约金,还有B开发商有没有权益一并把暖 气费扣了? 晚交房的违约金应该哪个开发 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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