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和儿子怎么办
律师: 你好 我是2002年结婚,在2006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总房款是16.7万,贷了3万元款,首付款付了13.7万,13.7万里面我父母一次性出了10万,(我父母出的10万元在当时也没留什么证据或是协议之类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我去签的,合同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现在已经搞了装修,装修花了10万,装修期间我父母又陆续出了5.7万,余下的贷款我父母也出钱还清了,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总共花了27万,而我父母出了60%多的钱,只是我们双方和家长知道出了这么多钱,却没有留下出了钱的确切依据。现在我和我妻子在闹离婚,我在2010年的2月在开发商那里把原先所有的合同上加上了我父亲的名字,也经过房管局的系统里把我父亲的名字备了案,(因为我的房产证要到今年的10月下来),现在办房产证的契税和地税等都是我和我父亲两个人的名字,在2月份底的时候也告诉了她。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吗?办下来的房产证有效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之类的吗?现在我们闹离婚,我们也没有双方过错问题,主要是没有感情,性格不合,我们也分居1年了,有一个男孩,现在女方要求要房子和孩子。 请问我想请问我父母出的钱怎么办? 如果我去诉讼一般法院会如何处理和判决? 请问我们双方都有工作,是不是孩子一定会判给女方?我现在想提起诉讼,请问这样对我来说会有利吗?如果到时候再法庭上我妻子她不承认我父母出了钱那该怎么办?我该如何来为我父母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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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oyangbing
发布于201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