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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住房没给应当给补偿吧

    你好我是95年从黑龙江调到威海的,当时调入单位让我写个不要住房的字据还要交500元入厂费不然不安排工作,无奈就按照单位一个领导的意图做了。96年这个单位倒闭,我们多次找上级部门机械局要求工作,97年局里一个管调动的让我去机床厂并说写个不要住房的条子,我违心地又写了,到厂子工作后厂子有住房,我要求住房,并写了申请,可那个厂长却说让你来就够照顾了,后来也一直没给安置住房。这么多年以来我常常为此事愤愤不平,长久忍耐,可以说这种做法是歧视人,是对人身权利的剥夺和侵害。这种做法合法吗?公道吗?你不给我住房也应当给我补偿吧,政府不是有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吗,希望我的事情能够得到快些解决。 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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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乱唱

    发布于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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