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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企业产房屋的使用权纠纷

    我母亲有一间平房,是单位的企业产,三十年以前跟单位打官司,得到了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的是:这间平房由单位暂借我母亲居住。但没有写时间限制,所以一直由我母亲和我们一家居住至今。单位一直拒绝给我母亲办理使用权的证明,更不允许买产权,也没有收过任何房租。我们的户口都在这间平房。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母亲算是拥有的使用权吗?这个使用权将来能由共居人继承吗?我母亲能凭借判决书要求办理使用权证明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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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380074264

    发布于2017-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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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296732415 丨Lv 1
    企业产房屋是我国特殊时代的产物,您只有使用权,产权是企业,所以不能继承,只能根据亲属关系变更承租人。
    +1 2017-02-09 举报
  • ask2542877723 丨Lv 2
    你母亲有使用权,但该权利并不能继承。
    +1 2017-02-09 举报
  • ask7366845343 丨Lv 1
    使用权不能继承,判决表述的是借,办不了使用权证
    +1 2017-02-09 举报
  •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丨Lv 0
    判决书本身就能证明你们享有使用权。具体承租人使用权证明办理,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
    +1 2017-0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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