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合同法纠纷案例谁了解?$https://m.fang.com/ask/ask_2122776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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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纠纷案例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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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706822503
发布于2017-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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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50025287
丨Lv 1
《合同法》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据此规定,因为甲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向乙公司表明不能履行合同,所以,乙公司有权解除该合同。关于各类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可以分几个部分 第一,在各类合同中有两类合同民诉法做了特别规定: 保险合同 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 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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