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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收据(来自德州楼盘名小区)

    我于09年3月在异地订购商铺一套,并支付10万定金,取得定金收据一张,上写预收XXXX9#认购金十万。于10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但合同上楼盘名称已改为YYYY10#(把本来的通道改为了一间商铺),按合同规定把剩余款项和银行贷款付清。后销售员让我把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原件寄给他,换成购房款收据。但他只把剩余款项与银行贷款的收据给了我,十万的收据没开给我,我现在只有订购合同与定金收据的复印件(十万的转帐凭证也没有),购房合同也只有复印件,请问这些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我的这笔付出的钱能得到法律认可吗?

    认购 购房 定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全能使者

    发布于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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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伴奏改版很多 丨Lv 3
    我们认为你的证据能相互印证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具体如何要看书面材料
    +1 2011-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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