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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问题咨询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未结婚前女方在2006年6月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当时首付加各项费用10万8千元,公积金贷款25年。其中有女方父母8万元,女方借款2万8千元。2008年8月结婚后,房子月供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女方借款由本人归还。新房装修13万元,主要由本人及家人承担(女方家人未出一分钱)。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如果发生婚变,我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我该怎样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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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ukanku

    发布于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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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hay888 丨Lv 3
    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你对婚后还贷部分与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1 2011-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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