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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买卖纠纷。我该诉原房东,还是相关人员全诉讼

    房产买卖纠纷。我该诉原房东,还是相关人员全诉讼稳妥为好。1997年购一单位集资房,当时无房产证。交易方有原房东夫妻(单位集资房主),其妻舅(二房主)。我与其妻舅交易,签下协议买了该房子。原房东签字(老婆未签),其妻舅作为经办人签字。到2006年能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们要求其过户。对方不予办理。推辞房子是妻舅卖的与他们无关。我有集资房原发票和购买协议。购买协议中,原房东作为卖方签字(老婆未签),其妻舅作为经办人签字。另外交涉中有电话录音为证,原房东老婆说房子已经卖给他哥(即其妻舅)。你说怎么起诉为好,法律依据和诉求怎么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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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蓝闲警察

    发布于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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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y6688cn 丨Lv 0
    夫妻之间有家事代理权,可以要求实际履行过户手续。若其妻推说转让给妻舅在先,则应由其举证,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起诉妻舅实际履行过户手续或要求原房东按房屋现值承担赔偿责任。
    +10 2011-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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