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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遗嘱

    我公公的拆迁房票给我们购房,我们以我儿子即孙子的名义贷款购房(以备以后作为婚房),我婆婆早已过世,后我公公又另聚他人.现在房产证共有三张,我儿子一张(占份额99%),我公公一张,我公公现在的妻子一张,他们两人占1%的份额.因为对方也有子女的,我们恐怕我公公过世后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让我公公立个遗嘱.请问:我公公手书遗嘱有效吗?我丈夫的两个姐姐可以做见证人吗?我公公现在的配偶要在遗嘱上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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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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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长江梦雨 丨Lv 5
    一、手书遗嘱即法律上讲的自书遗嘱,是有效遗嘱。二、基于1%是公公婆婆共有,则你公公可以处分的仅为0.5%,另外的0.5%需要你婆婆也签字才可处分。三、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代书遗嘱才存在见证人的问题,但是自书遗嘱要从头至尾均为立遗嘱人书写才成立,否则存在重大瑕疵。四、遗嘱存在较多法律上的生效要件
    +1 2011-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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