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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房子97年卖给外村人,宅基地的土地证使用证还在自已名下,考虑可能撤村建居,能否要求当初卖房协议无效。

    上次发贴内容有误,谢谢几位律师的解答。事情是这样的: 1997年,宁波慈城农村的老房子卖给外村人,只有口头协议(我爸说对方没办房产证,但去过房管所,做了个登记,收了对方3W块。他拿我家的土地证去办过户没办出来。现在我家在村里没有房子,想在批地村里建房,村委已经答应卖了,但是土管所因为卖掉的房子的土地使用证还在我爸的名下,导致土地证办不出来。我想问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还是我家名字,又是卖给外村人的,以前的卖房可以要求无效吗?对方房管所登记过的话会有影响吗?

    土地证 卖房 宅基地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搜鹰网

    发布于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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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t_sweet 丨Lv 2
    可以要求确认以前的买卖无效
    +1 2011-04-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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